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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17390-X-2025-00111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微信公众号
  • 发布日期:
    2025-07-31
  • 名       称: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 文       号: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7月30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外汇管理处张园园处长出席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并回答记者提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2025年7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联合五部门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请问主要内容有哪几个方面?

张园园处长:感谢您的提问,《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总体框架下,聚焦如何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主要内容涉及哪些境外投资者可以投、可以投资哪些产品、用什么账户投资、资金如何进出、如何防控风险及如何落实境外投资者保护等方面。

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跨境资管试点面向全球的境外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投资者。

二是投资产品范围广。涵盖风险等级在R1-R4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三是投资账户较灵活。境外投资者可在海南自贸港内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及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等,通过这些账户可以购买试点资管产品。同时鼓励以人民币计价及结算,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四是试点规模稳妥有序。人民银行设定初始试点总规模,即境外投资者购买的试点资管产品资金净流入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可根据海南自贸港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国际收支形势、市场实际需求等,动态调整规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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