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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17390-X-2024-00185
  • 分       类:
    公告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12-10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启用印章的公告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启用印章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派出机构自2024年12月11日起启用新的行政许可专用章(印章名称详见附件),各派出机构原用于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的业务印章同时废止。

    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形状为圆形,直径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直径1.3厘米,印章边缘宽0.095厘米),外圆刊“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行政许可专用章”“编号”,文字自左而右横排,编号在“行政许可专用章”正下方。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派出机构启用印章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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