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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17390-X-2015-00041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通告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6-30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将于201571日起实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32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022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相关信息报送准备工作的通知》(汇发〔20114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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