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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3634658-6-2024-00164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4-06-26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 的通知》政策问答(6)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 的通知》政策问答(6)

问:当出现无法正常通过“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办理名录登记及变更业务等突发情况时,银行如何处理?

答:部分地区或全国范围内银行出现上述突发情况时,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启动应急业务办理方案,银行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名录登记或变更业务:

(一)银行业务人员应主动询问企业是否已办理名录,按有关规定审核名录登记或变更业务相关材料,并建立应急期间货物贸易名录登记及变更业务台账。对于新办名录登记业务的企业,应提示企业在系统功能恢复后告知其“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

(二)银行应在“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恢复正常后48小时内进行补登记,并告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同时,核对应急期间业务台账,发现企业没有如实说明名录信息的,立即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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