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K3634658-6-2024-00164
-
- 分 类: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4-06-26
-
-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 的通知》政策问答(6)
-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 的通知》政策问答(6)
问:当出现无法正常通过“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办理名录登记及变更业务等突发情况时,银行如何处理?
答:部分地区或全国范围内银行出现上述突发情况时,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启动应急业务办理方案,银行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名录登记或变更业务:
(一)银行业务人员应主动询问企业是否已办理名录,按有关规定审核名录登记或变更业务相关材料,并建立应急期间货物贸易名录登记及变更业务台账。对于新办名录登记业务的企业,应提示企业在系统功能恢复后告知其“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
(二)银行应在“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恢复正常后48小时内进行补登记,并告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同时,核对应急期间业务台账,发现企业没有如实说明名录信息的,立即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