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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3634658-6-2023-00251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09-27
  • 名       称: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 (2023 年版)》政策问答(3)
  • 文       号: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 (2023 年版)》政策问答(3)

    问:非居民股东减持A 股股份的申报中,“持股比例”如何判断?在哪个环节进行申报?

    答:根据非居民股东原始持股比例判断。原持有股票份额大于等于10%的非居民股东减持A 股股份,应申报在“622014-购买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项下;原持有股票份额小于10%的非居民减持A 股股份,应申报在“721040-非居民卖出境内股票或股权”项下。非居民通过境内证券公司账户减持A 股股份,证券公司应在将非居民所获收入由证券账户转至境内开立的非居民账户(证转银)的环节进行间接申报。若不掌握原始持股信息,则证券公司可均申报在“721040-非居民卖出境内股票或股权”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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