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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3634658-6-2023-00242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06-15
  • 名       称: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 政策问答(11)
  • 文       号: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 政策问答(11)

    问: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对手若为非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且未在该机构开立账户,能否通过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账户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答:现行境外机构人民币及外币账户管理政策允许“资金不落地划转”,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非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通过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的专用账户直接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项下的资金收付,具体操作方式由相关各方协商。如确需开立外币账户的,可按照银发〔2022〕258 号文办理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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