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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26-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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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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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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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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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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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粤汇发〔2026〕9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银行。各地市分局应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业务(以下简称试点业务);密切跟踪各项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强化试点业务数据统计、专项监测及风险评估,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