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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25-00156
  • 分       类:
    新闻报道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9-19
  • 名       称: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扩围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 文       号: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扩围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为深入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促进琴澳金融深度融合和互联互通,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近期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为继广州南沙自贸区后,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内第二个获批开展QFLP外汇管理试点的区域

此次试点有利于提升区内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主要亮点包括:一是实行余额管理模式,赋予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更多资金运作自主权,允许其在登记的规模内自由汇出汇入本金,并可在其发起成立的多个QFLP试点基金之间灵活调剂额度,实现“额度共享+动态调剂”;二是简化外汇登记,建立以基金管理企业为主体的外汇管理新模式,管理企业办理外汇登记即可,试点基金无需再单独办理登记;三是跨境汇兑手续更加便捷,大幅精简办理跨境资金汇兑手续所需的资料,真正实现“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协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持续完善试点业务配套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经营主体,助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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