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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25-00152
  • 分       类: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9-17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深入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规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QFLP试点外汇管理。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制定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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