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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25-00127
  • 分       类: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8-19
  • 名       称:
    关于公开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关于公开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进一步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研究草拟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为推动试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提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外汇便利化水平,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缩短为15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9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dzbxmgl@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1217室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邮编:510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合作区QFLP外汇管理试点业务意见”字样

 

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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