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22-00077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5-05
  • 名       称: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支持广东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对前期出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汇发〔2021〕17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包括扩大业务范围、优化银行准入条件、放宽银企合作年限要求、取消企业准入规模等内容,并草拟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业务备案、便利化措施、业务管理等内容,共计24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扩大便利化试点覆盖面,助力广东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缩短至17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2年5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1403室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邮编:510000),并在信封上注明优质企业便利化试点征求意见”字样。

2.将意见传真至:020-8188691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2年55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7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