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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20-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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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特别关注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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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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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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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关于个人网上办理外币兑换业务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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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关于个人网上办理外币兑换业务的温馨提示
现行外汇管理法规明确规定,个人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和外币之间的兑换)必须通过具备资格的外汇指定银行、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以及外币代兑机构办理,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公司、中介网站软件(APP)私下换汇、朋友圈换汇、外汇黄牛、地下钱庄等其他渠道都是不合法的。当前主要商业银行均提供了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等非柜台便捷外币兑换服务,个人如需通过非柜台渠道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可登陆相关银行网站、手机银行APP办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银行官方客服电话或向银行营业网点人员进行咨询。
外汇局对境内个人购汇实行每年等值5万美元的便利化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购汇,凭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外汇管理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