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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19-00200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8-26
  • 名       称:
    经常项目-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三)
  • 文       号:
经常项目-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三)

问:我国某船舶公司在向境外提供远洋输运服务时在我国境内港口能否通过船长借支提取外币现钞?

答:不能。船长借支(Cash to Master)是指境外船公司为支付下属船舶在国际航运途中所需的备用金,预先将部分外汇资金汇入停靠船代公司,并委托船代公司向境内外汇开户银行提取外币现钞,并按指令交与船舶船长签收的一项代理业务。根据定义,船长借支的主体为境外船公司,我国船公司在我国境内港口不能通过船长借支提取外币现钞,而应遵守《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汇发[2013]30号)和《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汇发[2015]47号)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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