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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19-00157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7-02
  • 名       称: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六)
  • 文       号: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六)

问:G先生的儿子在国外留学后取得绿卡,选择国外就业生活。为全家团聚,G先生打算办理亲属移民,应如何将境内合法收入和资产转移至境外,用于境外生活所需?

    答:境内个人将其取得移民身份之前的境内合法财产变现后购汇,应当事前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由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银行凭外汇局的核准金额为个人办理购汇和付汇业务。个人可以选择一次或分次汇出核准额度内资金。G先生办理移民申请,需要向户籍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移民转移的原因;财产收入来源和资产变现的详细说明等。

2)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的《移民财产对外转移申请人情况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即中国户籍注销证明和境外定居证明。

4)申请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

5)申请转移财产所在地或收入来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税务证明或完税证明。

6)其他相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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