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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17-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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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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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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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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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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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六)
问:G市的E公司准备在银行开立一个一般外汇账户,是否需要到外汇管理局备案?若需要,应准备哪些资料?其合作伙伴F公司为外地公司,如果要到G市当地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是否同样需要备案?如果需要,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E公司如果是第一次开立一般外汇账户,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即可到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
异地企业F公司要在G市当地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以先到G市的金融机构查询自己的外汇账户信息,若查不到相应信息,则需持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开户金融机构所在地外管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后方可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