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17-00156
-
- 分 类:
-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其他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17-09-14
-
- 名 称:
-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问答(第一期):企业外债登记、账户及汇兑管理(二)
-
- 文 号:
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以下简称9号文)第十条第三款“开展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往来,企业可采用一般本外币账户办理,也可采用自由贸易账户办理”应当如何理解?企业按照9号文开展跨境融资业务的,还需要遵守其他外债管理规定吗?
答:这一条款主要是为了区分一般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这里的“一般账户”不与“专用账户”相对应。因此,企业如选择一般账户开展跨境融资业务,仍应遵守现行外债账户的管理规定。此外,所涉及的签约登记办理时限、签约变更登记、外债资金结汇使用、外债还本付息等,也应遵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备案(登记)时,除应按照19号文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宏观审慎外债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见附表)及上年度或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附: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人民币
基本信息
|
债务人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债务人类型
|
|
|||||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
净资产
|
|
||||||
风险加权余额
上限
|
|
|||||||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
|
|
中长期
|
短期
|
外币
|
||||
现有跨境融资余额
|
|
|
|
|||||
本笔跨境融资签约额
|
|
|
|
|||||
不纳入计算的业务类型
|
|
中长期余额
|
短期余额
|
外币余额
|
||||
熊猫债
|
|
|
|
|||||
|
|
|
|
|||||
|
|
|
|
|||||
纳入计算的余额
|
|
|
|
|||||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
|
|
|||||||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之差额
|
|
是否超上限
|
是( )否( )
|
|||||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本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并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信息。 (公章)
|
联系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1.外币跨境融资以签约日的汇率水平折算。
2.债务人类型请按以下分类填写:中资企业、外资企业。
3.根据债务人上年度或最新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填写。
4.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净资产×外债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其中,宏观审慎条件参数的初始值设定为1,外债杠杆率初始值设定为2。
5.纳入计算的中长期外债余额= 中长期现有外债余额 + 中长期本笔外债签约额 – 不纳入计算的业务类型的中长期外债余额。纳入计算的短期外债和外币外债余额参照此公式计算。
6.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纳入计算的中长期外债余额×中长期外债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纳入计算的短期外债余额×短期外债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纳入计算的外币外债余额×汇率风险折算因子。其中,中长期、短期外债期限风险转换因子分别为1、1.5;汇率风险折算因子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