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K1770746-2-2026-0042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4-09
  • 名       称:
    福建: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至全省
  • 文       号:
福建: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至全省

为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助力福建省外贸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于2026年4月1日发布《关于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的通知》,将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从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扩围至全省,试点举措由原有的5项增至8项。此次扩围提质前,该试点已在三地市实施近两年,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6年3月末,三地市参与试点银行34家、优质企业1260家,累计办理试点业务49.7万笔、金额达1032.5亿美元。

此次新政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福建省外贸企业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程度:

一是惠及主体更广泛。全省各地市经审慎合规银行认定的优质企业均可享受。福建省内各地市外贸在产业结构、区域政策等方面各具特色,如,漳州地区台资企业聚集较多,试点扩围有助更多优质台企办理贸易跨境资金结算时享受便利化措施,为福建省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贡献外汇力量。

二是资金结算更高效。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由5类增加至12类。如,货款与其他经常项目收支的轧差净额结算种类由原有的速遣费、滞期费扩展到与货物贸易运输相关费用、仓储费、维修费、赔偿等经常项下费用;服务贸易收支的轧差净额结算种类由原有的运费收支扩展到运费、保费、清关费、速遣费、滞期费等运输相关费用。

三是业务流程更便利。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为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相关业务。如,允许审慎合规银行根据优质企业提供的薪酬相关材料,为企业认定的涉外员工核定免审金额,相关员工在核定金额内可免提交单证办理购付汇或收结汇,精准匹配福建省部分新能源头部企业涉外员工较多特点,助力企业提高薪酬发放效率,积极回应员工切实关切。

四是银行展业更自主。新政授权银行在遵循展业原则基础上,对确有实需的企业可突破银企合作年限条件,及时纳入优质企业享受便利化相关政策。

下阶段,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将立足辖区民营中小型外贸集中等区域特点,指导银行稳步推进各项具体措施落地见效,让全省优质专精特新、民营中小型、台资、海关AEO高级认证等企业尽早享受便利化政策红利,以高水平开放进一步促进福建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8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