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K1770746-2-2025-0075
-
- 分 类: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7-15
-
- 名 称:
-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外汇系列宣传 | ⑥地下钱庄有风险 依法用汇才安心
-
- 文 号: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它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未经国家批准而经营资金汇兑、借贷和支付结算等金融业务,为贪腐、赌博、走私、骗税、偷逃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通道。
一、地下钱庄常见模式
跨境“对敲”型:不法分子通过境内交割人民币、境外交割外币的方式实现资金的跨境转移,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实际跨境流动,通过境内外账户分别操作、轧差结算,以此逃避监管。
支付结算型:不法分子利用其控制的大量空壳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通过虚构交易、虚开票据、代收代付等手段等方式,将资金从对公账户非法转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从而实现偷逃税款、非法套现等不法目的。
二、地下钱庄的危害与后果
扰乱经济金融秩序:资金脱离监管无序流动,影响经济有序发展,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助长上游犯罪:为贪腐、赌博、走私、骗税、偷逃税、电信诈骗等上游犯罪提供便利,黑灰资金被隐匿。
资金风险:地下钱庄一旦卷款潜逃,“客户”将蒙受巨大财产损失,并且通过地下钱庄流转资金,面临较大的资金冻结风险。
法律风险:通过非法渠道汇兑资金,违反外汇管理规定,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如何辨别地下钱庄和正规外汇买卖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企业、个人在境内购汇、结汇一般只能在有结售汇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小额兑换也可以在批准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进行;在上述场所以外办理买卖外汇均为非法交易。
四、非法买卖外汇的罪与罚
地下钱庄经营者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从事外汇买卖活动,构成非法经营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下钱庄交易对手通过地下钱庄换汇、转移资金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如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1:
赵某等人在阿联酋和国内提供外币迪拉姆和人民币兑换服务,累计兑换人民币4385万元,获利87万余元。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赵某等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罚金人民币二百三十万元至二十五万元不等。
案例2:
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9笔,金额合计205.7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曾某处罚款105.9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