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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0807494-X-2026-0136
  • 分       类: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6-26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印发 《银行办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 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 文       号:
    大汇发〔2026〕1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印发 《银行办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 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普新区分局、各营业管理部,市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大连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吉林农村商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非金融企业办理外债业务便利化程度,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印发《银行办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后30日起施行。各银行应围绕试点业务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83888338

 

    附件:银行办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

202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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