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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0807494-X-2022-0151
  • 分       类:
    通知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7-05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大汇发〔2022〕5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金州新区中心支局、各支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长春农商行: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大连地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在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试点政策有序实施

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是探索外汇管理模式、转变银行审核理念、提升企业经营效率的重要创新,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旨在持续强化对优质银企的正向激励和示范效应。金州中心支局和各支局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形成合力,及时跟进,耕耘不辍,加大对试点银行的指导力度,做好试点工作的落地实施。

二、积极主动作为,促使试点政策取得实效

有意愿、有实需、符合试点条件的银行要积极参与,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尽快在大连落地见效,尽早将信用良好、合规性强的优质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支持鼓励优质中小企业适用便利化政策,全面提升具有绿色低碳特征的高新技术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靠前发力,持续加力,在扶持实体经济和助企纾困等方面产生更大政策效应。

三、加强管理创新水平,扩大试点政策示范效应

便利化试点政策将“标准不降、信用不减”,诚实守信的企业真正享受政策红利。辖内企业要藉此机会加强内控建设,提升合规水平,共同营造“越合规越自主,越诚信越便利”的良性营商氛围。

我局将密切跟踪便利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助力实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提质增效,持续扩大政策受惠面。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

20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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