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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0807494-X-2022-0150
  • 分       类: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 发布日期:
    2022-06-30
  • 名       称:
    外汇业务知识(53)
  • 文       号:
外汇业务知识(53)

问:合格投资者在选择出具完税承诺函汇出累计盈利时,其承诺完税的累计盈利包含尚未实际缴税的部分,托管人可否为合格投资者办理资金汇出?

答:合格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提供完税承诺函汇出累计盈利。合格投资者提交的完税承诺函可包括已实际完税或即将完税的累计盈利,不要求合格投资者在完税承诺函中承诺,拟汇出的盈利已全部完税。托管人在收到合格投资者提供的完税承诺函并确认期限、金额等信息无误后,可为合格投资者办理累计盈利汇出。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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