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K0807494-X-2021-0079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 发布日期:
    2021-06-02
  • 名       称:
    外汇业务知识(18)
  • 文       号:
外汇业务知识(18)

问:目前只靠单家银行的技术手段无法满足核查电子单据“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要求,能否下发可操作性强的电子单据、电子信息资料审核的流程与要点?

答:根据《指引》第十一条,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按照展业原则审核。电子单证和纸质单证本身无本质差别,均需核实真实性、合规性和使用的唯一性。在目前不具备全国统一的电子单据核验的条件下,银行可在现有纸质单证审核的基础上,结合本行实际,从客户尽调、业务评估等方面完善电子单证的操作规范。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33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