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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0807494-X-2021-0070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 发布日期:
    2021-05-19
  • 名       称:
    外汇业务知识(13)
  • 文       号:
外汇业务知识(13)

:对于其他委托境外加工、第三国采购货物等新型国际贸易外汇收支,如何办理?

答:涉及货物不进出我国关境但资金跨境收付的委托境外加工、第三国采购货物等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和《指引》第十一条等规定并结合业务具体情况,确认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逻辑性后办理。在涉外收付款申报时,申报为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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