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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5926188-X-2022-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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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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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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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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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金融机构内保外贷履约购付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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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内保外贷外汇管理的通知》(汇综发〔2017〕108号)。
(五)其他相关法规。
二、办理对象
金融机构
三、办理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办理条件:
汇发〔2017〕3号文件实施后银行新提供的内保外贷,如果发生担保项下主债务违约,银行应先使用自有资金履约,不得以反担保资金直接购汇履约;银行履约后造成本外币资金不匹配的,需经所在地外汇分局资本项目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结售汇相关手续。
提交资料:
1.书面申请(加盖公章的原件)。
2.内保外贷业务合同(或合同简明条款)(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证明确需购付汇履约及购汇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内保外贷履约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可附流程图)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
(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三)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审批补正材料通知书》;根据申请材料及补正情况,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按程序进行审核;
(五)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相关业务办理凭证(包括业务登记凭证、核准文件、备案确认等)。
五、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六、发放证照情况
出具相关业务办理凭证。
七、收费依据、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表格下载路径等)
办理地点:重庆市主城区(巴南区除外)企业的以下业务均在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一号楼313办公室;其他区县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属地外汇局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23-6767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