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75926188-X-2022-00065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8-22
  • 名       称:
    B类企业出口可收汇、进口可付汇额度调整
  • 文       号:
B类企业出口可收汇、进口可付汇额度调整

办理地点:重庆市主城区(巴南区除外)企业的以下业务均在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一号楼217办理;其它区县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属地外汇局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事项名称:B类企业出口可收汇、进口可付汇额度调整(非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条件及业务流程:

对于下列原因造成出口可收汇额度或进口可付汇额度与实际业务需要存在较大偏差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调增或调减额度:(1)业务规模增长超过预期;(2)结算方式发生结构性变化;(3)贸易信贷结构发生重大调整;(4)贸易融资结构发生重大调整;(5)贸易收付款模式发生重大调整;(6)行业类型或主营业务范围发生重大调整;(7)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况。  

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说明具体的调整原因、调整金额等);  

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 532 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 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

办理部门:经常项目管理处 

咨询电话:023-67677162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