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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1511414-X-2020-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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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通知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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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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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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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開展非金融企業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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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 匯綜發〔2020〕43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國際收支統計基礎,逐步擴大申報主體覆蓋面,提升我國國際收支數據質量,根據《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2號)、《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匯發〔2018〕24號文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正式啟動非金融企業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申報工作。結合企業涉外收支規模和前期調研情況,原則上將2018年涉外收付款規模等值7億美元以上的企業作為第一批申報企業,各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各分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個別調整。請各分局按照如下安排指導企業開展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申報工作:
一、數據報送時間安排
2020年10月-12月起試報送數據;2021年1月起正式報送數據。
二、準備工作
一是做好制度解釋。請各分局將《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轉發至相關轄內企業並傳達到位。
二是做好系統准入指導。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9月底批量完成企業的系統准入工作。請各分局指導轄內企業關注准入情況。
三是指導企業做好系統配置設置。請各分局指導企業登錄數字外管平台(ASOne),根據常用下載欄目中的《對外資產負債數據報送操作手冊及報送模板》進行系統配置。
三、培訓指導
請各分局根據《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與《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業務指引》,對轄內申報主體進行培訓和指導。此外,中國外匯網-培訓教育-視頻課程欄目和數字外管平台均已發布《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申報(企業版)》免費視頻課程及相關培訓資料,可供隨時觀看學習。
四、義務與責任
申報主體應對申報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應當對申報的具體數據嚴格保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國際收支統計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機構和個人提供申報者申報的具體數據。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和申報主體。各分局在轉發檔案時應提供本級外匯局業務諮詢電話,以便於解答申報主體在執行中遇到的疑問。各分局應從試報送階段起做好填報指導與數據核查工作,及時與企業溝通,並將遇到的疑問定期匯總反饋至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
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業務諮詢電話:010-68402290。
特此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