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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43320858-7-2020-00235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0-10-16
  • 名       稱:
    外匯業務問答(264)
  • 文       號:
外匯業務問答(264)

一筆對外付匯業務包含兩種或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性質的付款,且其中部分項目不需要稅務備案的,銀行應如何進行真實性審核?

   銀行應區分交易性質進行真實性審核,原則上僅需審核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項目;但對於資金性質不明確的外匯收支業務,銀行應要求境內機構提交交易單證進行合理審查。如屬於《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規定必須辦理稅務備案情形的,銀行還應審核《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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