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潮匯處〔2020〕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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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主體姓名 | 丁** |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 445121********5616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潮州市中心支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7〕1號文印發)第二條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個人結售匯業務管理的通知》(匯發〔2009〕56號)第一條規定 |
違法事實 | 利用他人個人年度額度結匯。 |
處罰依據 | 《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 |
處罰類別 | 責令予以回兌、罰款 |
處罰內容 | 責令回兌非法結匯資金,處5.91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
罰款金額(萬元) | 5.91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1-17 |
公開截止期 | 2021-01-26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