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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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匯罰〔202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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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京匯罰〔2023〕4號
違規主體名稱 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李**
註冊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22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110000795951626B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
違法行為類型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匯發〔2009〕30號文印發)第九條第(二)項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第一條第(一)項
違法事實 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
處罰內容 給予警告,處7萬元人民幣罰款
罰款金額(萬元) 7.0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3-02-02
公開截止期 2024-02-06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