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匯罰〔2022〕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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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李** |
註冊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1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000733466748F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 |
違法行為類型 | 《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六十四條 |
違法事實 | 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
處罰類別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處罰內容 | 沒收違法所得796.85元人民幣,罰款40萬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40.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7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11-28 |
公開截止期 | 2023-12-06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