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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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匯檢罰[202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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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吉匯檢罰[2021]3號
違規主體名稱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吳**
註冊地址 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99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2200008239301880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三十五條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銀行結售匯統計制度>的通知》(匯發〔2019〕26號)附件1《銀行結售匯統計制度》第一部分
違法事實 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項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
處罰內容 給予警告,罰款人民幣6萬元。
罰款金額(萬元) 6.0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1-09-02
公開截止期 2022-09-03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