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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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匯處〔2019〕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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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東匯處〔2019〕30號
違規主體名稱 東莞泰升玻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許某某
註冊地址 東莞市沙田鎮齊沙村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1900792997792Y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東莞市中心支局
違法行為類型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第七條
違法事實 辦理外商直接投資轉股變更登記業務過程中,未如實披露股東的實際控制人為境內居民。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處罰類別 責令改正、警告、罰款
處罰內容 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罰款50000元人民幣
罰款金額(萬元) 5.0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19-10-23
公開截止期 2020-10-25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