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潯匯檢罰〔2023〕2號 |
---|---|
違規主體名稱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徐** |
註冊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九瑞大道82號ME邸1幢不分單元01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60403669791414U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九江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和《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印發)第十一條 |
違法事實 | 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 |
處罰類別 | 罰款, 沒收違法所得 |
處罰內容 | 沒收違法所得1646.63元,並處罰款410000.00元 |
罰款金額(萬元) | 41.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16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07 |
公開截止期 | 2024-11-15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