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東匯處〔2020〕9號 |
---|---|
違規主體名稱 | 廣東南粵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關* |
註冊地址 | 東莞市莞城旗峰路63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41900576486453Y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東莞市中心支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第五條 |
違法事實 | 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金結匯業務。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三項 |
處罰類別 | 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處罰內容 | 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8083.51元,處以人民幣400000元的罰款 |
罰款金額(萬元) | 40.00 |
沒收金額(萬元) | 8.8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3-02 |
公開截止期 | 2021-03-11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