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匯罰〔202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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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主體姓名 | 陳** |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 310108********4032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第六條 |
違法事實 | 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 |
處罰內容 | 給予警告,處2.5萬元人民幣罰款 |
罰款金額(萬元) | 2.5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1-31 |
公開截止期 | 2024-02-06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