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大連匯檢罰﹝202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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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邵某某 |
註冊地址 | 大連市中山區人民東路50號、52號9層至13層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210200716927303R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大連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附件1《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第十一條規定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法規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2]38號)附件1《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第四條規定。 |
違法事實 | 2021年4月、2021年11月,該銀行為客戶辦理貨物貿易項下進口付匯,未按規定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貿易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處罰內容 | 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合計401665.59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40.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17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9-27 |
公開截止期 | 2024-10-06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