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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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市匯檢罰[202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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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吉市匯檢罰[2021]2號
違規主體名稱 吉林市雙湖商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王**
註冊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吉林大街水韻名城2號樓3單元11層133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220211072296162L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市中心支局
違法行為類型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法規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2〕38號)附件2《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
違法事實 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項
處罰類別 警告,責令改正,罰款
處罰內容 警告,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5萬元
罰款金額(萬元) 5.0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1-10-28
公開截止期 2022-11-01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