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甬外管罰〔2022〕44號 |
違規主體名稱 |
寧波通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楊軍 |
註冊地址 |
浙江省寧波市江東區民安東路333、337號,鼎泰路392號、398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200610257014G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寧波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十一條、第四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9〕29號)第三條。 |
違法事實 |
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違反外匯賬戶管理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八條第(四)項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 |
處罰內容 |
罰款25萬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25.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12-29 |
公開截止期 |
2024-01-04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