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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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外管罰〔2022〕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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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甬外管罰〔2022〕42號
違法主體姓名 石某某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231004********0318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寧波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銀髮〔1996〕210號)第三十二條和《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三十條
違法事實 私自買賣外匯
處罰依據 依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處罰內容 警告,罰款372.0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69,870元
罰款金額(萬元) 372.05
沒收金額(萬元) 6.98
處罰決定日期 2022-11-24
公開截止期 2023-12-1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