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佛匯處〔2019〕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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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主體姓名 | 梁某某 |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 440782********2133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七條、《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7〕1號)第二條第一款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個人結售匯業務管理的通知》(匯發〔2009〕56號)第一條 |
違法事實 | 非法結匯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一條 |
處罰類別 | 責令予以回兌,罰款 |
處罰內容 | 責令對非法結匯資金予以回兌,處人民幣46.7265萬元的罰款 |
罰款金額(萬元) | 46.72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9-8-14 |
公開截止期 | 2020-8-21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