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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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匯處〔2019〕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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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佛匯處〔2019〕2號
違法主體姓名 梁某某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440782********2133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
違法行為類型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七條、《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7〕1號)第二條第一款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個人結售匯業務管理的通知》(匯發〔2009〕56號)第一條
違法事實 非法結匯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一條
處罰類別 責令予以回兌,罰款
處罰內容 責令對非法結匯資金予以回兌,處人民幣46.7265萬元的罰款
罰款金額(萬元) 46.72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19-8-14
公開截止期 2020-8-21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