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粵匯處〔2020〕2號 |
---|---|
違規主體名稱 | 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呂某某 |
註冊地址 |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1-4層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40000X18420759E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外債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外債登記管理操作指引》“十四、銀行為非銀行債務人辦理資金類劃轉外債還本付息” 的“銀行審核原則” |
違法事實 | 違反規定辦理外債資金收付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
處罰類別 | 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處罰內容 | 責令限期改正, 沒收違法所得1336.88元人民幣,處罰款20萬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20.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13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2-13 |
公開截止期 | 2021-02-21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