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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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匯處〔2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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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粵匯處〔2020〕2號
違規主體名稱 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呂某某
註冊地址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1-4層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0000X18420759E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外債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外債登記管理操作指引》“十四、銀行為非銀行債務人辦理資金類劃轉外債還本付息” 的“銀行審核原則”
違法事實 違反規定辦理外債資金收付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處罰類別 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處罰內容 責令限期改正, 沒收違法所得1336.88元人民幣,處罰款20萬元人民幣
罰款金額(萬元) 20.00
沒收金額(萬元) 0.13
處罰決定日期 2020-02-13
公開截止期 2021-02-21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