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百匯檢罰〔202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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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市支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陸** |
註冊地址 | 廣西壯族自治區平果市馬頭鎮朝陽一巷6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51023900683222N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百色市中心支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附件《直接投資外匯業務操作指引》“1.10外匯資本金賬戶的開立、入賬和使用”以及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89號)附件《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第三部分外匯指定銀行直接辦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6.6外匯資本金賬戶的開立、入賬和使用” |
違法事實 | 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 |
處罰依據 | 《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處罰辦法》第十八條、《外匯管理行政罰款裁量辦法》第九條 |
處罰類別 | 責令改正,罰款 |
處罰內容 | 責令改正,處以140000元人民幣的罰款 |
罰款金額(萬元) | 14.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11-26 |
公開截止期 | 2022-12-05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