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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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匯檢罰〔202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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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新匯檢罰〔2021〕1號
違規主體名稱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兵團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王*
註冊地址 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解放路173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650100928594475E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六條,《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匯發〔2015〕27號)第三條、第六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19年版)》(匯發〔2019〕25號)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4〕第2號)第二十三條,《銀行結售匯統計制度》(匯發〔2019〕26號)總說明第八條和填報說明第(一)項。
違法事實 未按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未按規定報送結售匯統計報表。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處罰類別 責令改正、警告
處罰內容 責令改正,警告
罰款金額(萬元) 0.0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1-4-25
公開截止期 2022-4-3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