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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申請增加年度結匯額度
我之前為涉外婚姻,丈夫去世後我回國定居,根據丈夫遺囑,他的遺產被放在瑞士一家銀行打理,每月給我固定的3500瑞郎,如有看病等大的支出再另外追加。我因身體原因每年大部分時間都在南方生活,但在自由結匯額度超過5萬等值美元後,我還必須回到瀋陽我的開戶銀行進行結匯,給我的生活造成極大不便,因此我特申請能夠給我增加年度自由結匯額度到等值10萬美元,請批准。
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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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分局
管理員:
按照《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第五十四條規定,個人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應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背景。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便利化額度管理,便利化額度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
第五十六條規定,境內個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結匯資金來源材料,在銀行辦理不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的經常項目結匯。不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的結匯業務無需必須回到開戶銀行辦理,詳情可諮詢當地銀行或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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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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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跨境擔保中,外保內貸業務,備用信用證一年之內作為擔保,在銀行低風險授信,辦理貸款,備用信用證(貸款同樣到期)到期前,接證銀行和貸款公司到外管局報備,備用信用證資金轉為投資款,備用信用證履約,國家外管局國際收支賬戶平賬,這樣接證銀行和貸款公司,不能屬於違規吧?國家鼓勵吸引外資,流程清晰,手續完備,邏輯縝密,應當合規!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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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分局
管理員:
您好!一是根據跨境擔保管理相關規定,外保內貸業務由境內銀行根據貸款審核要求及相關政策要求自主自願開展。二是根據跨境擔保管理相關規定,擔保人、債務人不得在明知或應知擔保履約義務確定發生的情況下籤訂跨境擔保合同。即,政策不允許以履約為目的辦理跨境擔保業務。如因客觀原因發生擔保履約,債務人應根據履約金額在自身外債額度範圍內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外債登記。如債務人符合外債登記相關條件並辦理完成外債登記,有將上述已登記外債轉股的需要,應按相關規定辦理債轉股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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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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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排行:
舉報**排行,網址,https://www.******.com/推廣境外炒外匯黑平台***,詐騙中國老百姓,進行經濟掠奪,致使人民幣外流,希望外匯管理局**這樣的黑平台嚴懲。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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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分局
管理員:
您好!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5號),凡未經批準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的,均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和個人)委託未經批準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無論以外幣或人民幣作保證金)的,也屬違法行為。目前,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外匯按金業務。參與外匯按金交易的雙方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對於涉嫌非法開展外匯按金業務網路平台,我們將會同職能部門調查處置。請遠離外匯按金交易,謹防因交易違法造成財產損失。如涉嫌詐騙,請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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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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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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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分局
管理員:
您好!根據《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證監發字﹝1994﹞165號),凡未經批準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的,均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和個人)委託未經批準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無論以外幣或人民幣作保證金)的,也屬違法行為。目前,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外匯按金業務。參與外匯按金交易的雙方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對於涉嫌非法開展外匯按金業務網路平台,我們將會同職能部門調查處置。請遠離外匯按金交易,謹防因交易違法造成財產損失。如涉嫌詐騙,請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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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公司關於俄羅斯業務收款,目前收到很大的阻礙。很多是客戶境外人民幣款項付出來但是國內不收在總行那裡停滯,說等審批。我們公司這裡的貨物是有食品類有保質期,這樣無限期的等下去不敢給客戶提貨單據,只能眼睜睜地等著貨物變質。損失很大。請各位領導是否可以給個解決渠道。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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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分局
管理員:
您好,您諮詢的情況較為複雜,需要了解具體交易背景後才能判斷,您可撥打024-23440012進行詳細諮詢。感謝你對外匯局網站的關注,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援!
2024-06-07
投訴建議受理情況統計:共收到27條,已處理2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