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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公司關於俄羅斯業務收款,目前收到很大的阻礙。很多是客戶境外人民幣款項付出來但是國內不收在總行那裡停滯,說等審批。我們公司這裡的貨物是有食品類有保質期,這樣無限期的等下去不敢給客戶提貨單據,只能眼睜睜地等著貨物變質。損失很大。請各位領導是否可以給個解決渠道。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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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分局
管理員:
您好,您諮詢的情況較為複雜,需要了解具體交易背景後才能判斷,您可撥打024-23440012進行詳細諮詢。感謝你對外匯局網站的關注,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援!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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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
舉報***,www**.com 在360搜索中輸入M**,M**關鍵詞,出現***境外炒外匯平台。***搜索與境外炒外匯公司合夥詐騙中國老百姓,欺騙誘導中國老百姓炒外匯,導致中國經濟外流,影響中國經濟。希望領導重視!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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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分局
管理員:
感謝您對外匯管理工作的支援。您反映的搜索網站相關行為不屬於我分局職責範圍,建議您向網站ICP備案地監管部門反映。同時提示: 1.目前,我國監管部門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 2.請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財產損失。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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薑先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銀行都有明文規定關於向境外匯款的條款和條例。每年不能超過5萬美金,但沒有匯款次數的規定。為什麼在銀行櫃檯上卻通知無論金額多少,哪怕是一美金,每年也不能超過六筆?憤怒至極卻無處申訴!我知道此次投訴也基本上是石沉大海,但我也要發出呐喊。因為我是中國公民,每個公民有知情權。我就想知道為什麼國家銀行允許外匯管理局卻不允許!並且外匯管理局卻不公示?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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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分局
管理員:
感謝您對外匯管理工作支援。國家外匯管理局遼寧省分局政策傳導均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有效制度規定執行。若銀行僅以次數為原因拒絕為您辦理匯款業務,您可以向我分局反饋包括經辦銀行在內等具體情況,也可以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查詢相關法規。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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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尊敬的國家外匯局領導:
現發現**網站運營主體***公司存在外匯無證運營、違規交易付匯問題,特此檢舉。
***網站https:****/下實施國內運費支付、跨境物流費用結算、境外費用美元快付結算等付匯流業務。
該運營主體****公司,無國家外匯管理局向支付機構頒發的允許其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付匯業務的許可證《跨境外匯支付牌照》和《支付業務許可證》。根據規定支付公司需取得相應的收款資格,才能開展相關卡類的收款業務。非金融機構如果要提供支付服務應當根據《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這些支付機構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對於支付機構,只有第三方支付許可證和跨境支付許可證,不能直接接受境外卡交易。
該網站運營主體****有限公司,自曝每年交易外匯190億美元巨額,但沒有發現相關國家許可或經營資質。如果沒有,已經嚴重破壞國家外匯制度,為客戶製造不安全隱患,後果不堪設想。希望對此聯合外匯管理局和工商等部門,展開調查,以免給國家外匯管理造成進一步損害。
該運營主體****公司,無國家外匯管理局向支付機構頒發的允許其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付匯業務的許可證《跨境外匯支付牌照》和《支付業務許可證》。根據規定支付公司需取得相應的收款資格,才能開展相關卡類的收款業務。非金融機構如果要提供支付服務應當根據《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這些支付機構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對於支付機構,只有第三方支付許可證和跨境支付許可證,不能直接接受境外卡交易。
該網站運營主體****科技有限公司,自曝每年交易外匯190億美元巨額,但沒有發現相關國家許可或經營資質。如果沒有,已經嚴重破壞國家外匯制度,為客戶製造不安全隱患,後果不堪設想。希望對此聯合外匯管理局和工商等部門,展開調查,以免給國家外匯管理造成進一步損害。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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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分局
管理員:
感謝您對外匯管理工作的支援。經初步核實,所反映網站備案地以及公司註冊地均不屬於我分局管轄範圍。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公司所在地大連市外匯管理局反映相關情況。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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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手機上通過**搜索***出現***公司的廣告,引導炒外匯,https******頁面上非常明顯標註了外匯網站的網址,就是炒外匯入口,整個網站所有頁面都有這種外匯開戶網址,非常明顯。這個網站我看被投訴過很多次,有很多受害人被騙了錢,希望您能仔細核查下,他們還舉行交易大賽,設置人民幣為獎勵的模式,刺激人們加大按金交易。請儘快查處該網站。不要違法的手段稍微一做的隱蔽一些就忽略了。謝謝,工作辛苦了。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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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分局
管理員:
感謝您對外匯管理工作的支援。經初步核實,您投訴公司的註冊地及該公司網站備案地均不屬於我分局管轄範圍。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議您向備案公司所在地主管部門反映相關情況。並提示: 1.目前,我國監管部門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 2.請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財產損失。
2023-11-20
投訴建議受理情況統計:共收到27條,已處理2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