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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na:
老師您好,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個人蔘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7號文),境內員工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辦理外匯登記時須符合“境內公司為境外上市公司有控股關係或實際控制關係的子公司”這一具體規定。
請問,如果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的員工所任職公司是境外上市公司通過協議控制(未持股)的境內公司,該境內公司能否被認可為上述具有實際控制關係的“境內公司”?能否為該員工辦理外匯登記?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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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分局
管理員:
已電話聯繫留言單位了解相關情況並解釋相關政策。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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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先生:
境內港澳台法人獨資企業, 境內僱傭外籍員工工作,正常簽訂中國的勞動合同,企業能否直接通過企業外匯賬戶用外匯向該外籍員工境外賬戶支付工資?謝謝!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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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分局
管理員:
根據用人單位與外籍員工約定,用人單位可以通過企業外匯賬戶,使用自有外匯或購匯匯出外幣薪酬至外籍員工的境外賬戶。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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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yi:
你好,請問如果中國公民已經有海外永居權的,在境內變賣房屋後匯出境,是不是自行到外管局申報就可以不受5萬美金的額度管控?這種特殊審批出境模式每個人只能用一次,是麼?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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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分局
管理員:
移民財產轉移是一次性申請,由移民原戶籍所在地外匯局負責審批。需要準備的材料可以參考《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4年第16號)。
2023-09-15
業務諮詢受理情況統計:共收到265條,已處理23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