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 00013319-6-2026-00148
-
- 分 類:
-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 發布日期:
- 2026-08-28
-
- 名 稱:
- 2026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9)
-
- 文 號:
2026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9)
境外個人如向境內紅十字會捐贈,是否仍需按照跨境投資、對外債權債務有關規定辦理?
答:根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縣級以上(含)國家機關、根據有關規定不登記和免予社團登記的部分團體接受或向境外捐贈,應憑申請書在銀行辦理外匯收支手續。根據民政部相關要求,中國紅十字總會屬於經國務院批准可以免予登記的社會團體,可憑申請書在銀行按規定直接辦理捐贈外匯業務,無需按照跨境投資、對外債權債務有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