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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6-00148
  • 分       類: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6-08-28
  • 名       稱:
    2026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9)
  • 文       號:
2026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9)

境外個人如向境內紅十字會捐贈,是否仍需按照跨境投資、對外債權債務有關規定辦理?         

答:根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縣級以上(含)國家機關、根據有關規定不登記和免予社團登記的部分團體接受或向境外捐贈,應憑申請書在銀行辦理外匯收支手續。根據民政部相關要求,中國紅十字總會屬於經國務院批准可以免予登記的社會團體,可憑申請書在銀行按規定直接辦理捐贈外匯業務,無需按照跨境投資、對外債權債務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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