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8-00013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外匯綜合管理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8-01-16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出台實施《進一步推進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出台實施《進一步推進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

2018 1 2 ,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正式印發《進一步推進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津匯發〔20181號,以下簡稱2018版《實施細則》),成為2018年金融支援天津自貿試驗區發展建設的第一項重要舉措。

2018版《實施細則》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改革措施,是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有力支撐,其發布實施將進一步促進天津自貿試驗區貿易和投資的自由化便利化,切實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

2018版《實施細則》共有5章、16條政策措施、附2個操作規程,對2015版《實施細則》進行了增補、整合和調整,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進一步簡化業務辦理手續,降低市場主體成本。規定銀行可自主審慎選擇區內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審核電子單證條款。二是有效提高境外機構資金使用效率,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允許註冊且營業場所均在區內的銀行為境外機構辦理其境內外匯賬戶(外匯NRA賬戶)結匯業務,同時出台了《試驗區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結匯操作規程》。三是突出強調外幣資金池業務要回歸本源、服務實體、防範風險的原則要求。調整了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的參與主體範圍,規定具備一定特徵的區內金融租賃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備案開展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特徵包括但不限於:此類機構與跨國公司外匯管理集中運營管理的緊密度,是否有利於切實支援實體經濟發展,是否有利於支援本企業集團的主營業務,是否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等。四是更好地滿足實體經濟多樣化的實際需求。調整了《融資租賃外匯管理操作規程》部分條款,在允許融資租賃類公司融資租賃業務境內收取外幣租金方面,進一步明確承租人辦理對出租人租金購付匯手續的證明檔案內容;明確提出區內融資租賃類公司收取的外幣租金收入應劃入其他資本項目專用賬戶;融資租賃採用回租結構的,出租人可選擇以外幣或人民幣形式向承租人支付租賃設備價款,承租人收取外幣的,可以辦理結匯。在便利融資租賃項目貨款支付方面,明確了區內融資租賃公司或其項目公司,從境外購入飛機並租賃給境內承租人的,支付預付款時無法提供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文的,可事後向銀行補充提供。五是提升市場主體合規經營和行業自律水平。增加了區內主體要主動報告異常或可疑情況的責任和義務,總則部分明確規定區內機構、個人應當主動報告異常或可疑情況,配合監督檢查和調查;銀行應當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嚴格履行數據及異常可疑資訊報送義務。六是切實增強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整合明確了外匯業務監管有關事項,明確規定外匯局依法對試驗區相關業務進行監管,開展非現場統計監測,完善外匯收支預警指標體系,對異常或可疑情況進行風險提示。外匯局依法對試驗區相關業務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和調查。機構、個人違規的,依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進行處罰,並視情節暫停或取消相關主體辦理本實施細則規定的相關業務。此外,刪除了區內企業外債資金意願結匯、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及區內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意願結匯等相關條款,主要因為這三項政策已推廣至全國。

下一步,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將全力以赴做好政策出台後的組織實施,緊緊圍繞天津市構建開放型經濟發展方向和目標,突出先行先試、深化創新舉措,激發金融改革創新的生機與活力,同時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特別是要堅決防範創新過程中的政策風險、操作風險、道德風險,確保全市金融體系安全穩定,為天津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01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