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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6-00105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6-05-25
  • 名       稱:
    跨境擔保典型案例問答(一)
  • 文       號:
跨境擔保典型案例問答(一)

1. 境內企業為境外兩家關聯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提供跨境擔保,這種行為是否構成內保外貸業務?如何在外匯局辦理登記手續?

答:上述行為屬於內保外貸業務範圍。內保外貸是指擔保人註冊地在境內、債務人和債權人註冊地均在境外的跨境擔保。擔保人為非銀行金融機構或企業的,應在簽訂擔保合同後15個工作日內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內保外貸簽約登記手續。

2. 境內企業到外匯局辦理內保外貸簽約登記時,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1)書面申請(內容包括公司基本情況、已辦理且未了結的各項跨境擔保餘額、本次擔保交易內容要點、預計還款資金來源、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有共同擔保人的,應在申請報告中說明);(2)擔保合同和擔保項下主債務合同(合同文本內容較多的,提供合同簡明條款並加蓋印章;合同為外文的,須提供中文翻譯件並加蓋印章);(3)外匯局根據《規定》認為需要補充的相關證明材料(如發改委、商務部門關於境外投資項目的批准檔案、辦理變更登記時需要提供的變更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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