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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45574632-7-2022-0108
  • 分       類:
    公告  其他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 發布日期:
    2022-05-12
  • 名       稱:
    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外匯局推出十四條細化舉措 強化金融支援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統籌”
  • 文       號:
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外匯局推出十四條細化舉措 強化金融支援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統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部署,落實《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金融服務的通知》(銀髮〔2022〕92號),加大對保市場主體的金融支援力度,助力深圳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統籌”,奪取“雙勝利”,提出如下14條工作舉措:

一、增強信貸總量增長的穩定性,支援深圳經濟穩增長。各金融機構要認真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按照“充足發力、精準發力、靠前發力”的要求,應對經濟發展面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的三重壓力。切實發揮主觀能動性,儘早行動,用好各類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援,更好滿足實體經濟融資需求,為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加大對小微企業、製造業、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等重點領域的支援,為深圳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有力支撐。

二、強化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金融扶持。各金融機構按照2022年全年普惠小微貸款增量不低於2021年全年增量的要求,持續加大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的投放力度,力爭實現全年普惠小微貸款增量2000億的目標。紮實開展小微企業首貸戶培育“三年行動”,推動金融機構提高首貸戶佔比,力爭2022年深圳新增小微企業首貸戶突破20000戶。加大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貸款發放力度,大力推廣線上信用貸款和隨借隨還貸款模式,提升小微企業融資便利性。積極穩定負債成本,引導普惠小微貸款利率2022年較2021年穩中有降。對於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加強主動服務,合理續貸、展期、調整還款安排,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協商減免罰息。

三、助力受疫情持續影響行業渡過難關。各金融機構加大對深圳市商務局、深圳市文體旅遊局重點企業清單的對接支援力度,快速響應、特事特辦,聚焦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文化旅遊等接觸型服務業企業,圍繞餐飲保供企業、全國或全省“首店”知名餐飲企業、“老字型大小(非遺)美食街區”等消費新場景新業態企業、應急保供零售業企業、演藝演出和旅行社,加大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展期續貸、減費讓利的支援力度。

四、做好金融支援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鼓勵各銀行開闢運輸物流企業金融服務“綠色通道”,加大對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重點企業清單以及承擔應急運輸任務較重的交通運輸企業的融資對接支援力度,主動對接物流運輸企業、倉儲企業、個體運輸者、巡遊出租車、貨車司機的融資需求,應貸盡貸、早貸快貸。推廣動產抵押融資,創新符合運輸行業特點的動產融資產品。

五、加大製造業信貸投放力度。各金融機構按照2022年全年製造業貸款增量不低於2021年全年增量、製造業貸款餘額在各項貸款餘額中的佔比較2021年末進一步提高的要求,持續加大對製造業核心企業及產業鏈上下遊的信貸投放力度。在合理把握風險的前提下,研究通過中長期貸款支援製造業企業升級改造和研發投入,減少企業倒貸續貸壓力,進一步提高中長期貸款餘額占製造業貸款餘額的比重。發揮供應鏈票據等金融工具及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作用,支援供應鏈企業融資。

六、持續推動金融支援科技創新和產業提升。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引導信貸資源向科技型企業傾斜,圍繞深圳“20+8”產業集群,重點加強對關鍵核心技術領域攻關企業和基礎研發企業等的金融支援力度。21家全國性銀行在深分支機構要充分用好人民銀行新創設的科技創新再貸款政策,加強與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科技企業的融資對接,按照市場化原則向符合要求的科技企業提供信貸支援。

七、支援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各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優質項目的支援力度,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積極做好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併購金融服務,促進房地產業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加大流動性貸款等支援力度,保持建築企業融資連續穩定。優化房屋金融服務,支援剛性和改善性居民購房信貸需求,加大對保障性租賃房屋的金融支援力度,助力增加保障性房屋供給,滿足新市民安居需求。

八、加大重點領域債券融資對接力度。各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服務業、民航等發債企業,要開闢綠色服務通道,提高融資效率。加大對轄內高新技術、專精特新等科技企業債券融資服務力度,建立對接清單和台賬,持續助力科技創新高地建設。強化產業鏈供應鏈核心企業債券融資支援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民營企業債券投資力度,充分滿足民營經濟合理金融需求。用好銀行間市場各類債務融資工具,積極開展政銀企對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九、優化金融服務支援釋放消費潛力。鼓勵金融機構在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基礎上,創新消費金融產品和服務,對居民購買新能源汽車、智能家電家居、節水器具等綠色消費產品提供信貸支援。鼓勵發展線上消費、航旅消費等消費金融業務。主動對接深圳“圳幫扶”平台,通過手機銀行APP等線上商城加大消費幫扶力度,支援深圳建立國家消費幫扶示範城市。探索推出文化信貸等文化金融產品賦能文化消費領域創新。鼓勵數字人民幣業務試點機構不斷豐富應用場景,提升數字人民幣在更多消費場景的創新應用。

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個人、新市民群體等的金融服務。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及時優化信貸政策,對房屋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遲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對出租車司機、網店店主、貨車司機等靈活就業主體,金融機構可比照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加大對其經營性貸款支援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用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強化新市民創業就業金融支援。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新市民和新市民就業企業的支援力度,主動與新市民較為集中的高新產業園區、創新中心、工業園區和城中村等重點區域對接,為新市民提供專業多元的金融服務。

十一、促進跨境貿易收支便利化。擴大深圳地區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範圍,鼓勵銀行在強化客戶分級管理的基礎上,將更多“材料多、環節多”的業務和“筆數多、信用好”的企業納入試點範圍,重點支援優質的專精特新企業和中小企業。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憑交易電子資訊,為跨境電商、外綜服、市場採購貿易等貿易新業態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資金結算服務。鼓勵銀行對接跨境金融服務平台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推廣審核電子單證,提供線上化、無紙化的跨境結算服務。 

十二、便利企業開展跨境投融資。支援非金融企業開展外債一次性登記試點,支援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便利跨國企業集團跨境資金統籌使用。簡化外債賬戶管理,非金融企業在銀行辦理外債業務時,多筆外債可共用一個外債賬戶。支援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線上化、無紙化辦理資本項目業務,以資本項目數字化服務大幅降低市場主體“腳底成本”。鼓勵企業以線上方式申請外債登記。

十三、優化流程和服務,便利人民幣跨境使用。擴大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試點覆蓋面,力爭試點企業數量較年初增長10%,便利化業務佔比達到20%。鼓勵銀行通過審核電子單證等線上化、無紙化方式,提供跨境人民幣結算服務。推動科創等重點企業以及大宗商品貿易、跨境電商等重點領域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

十四、優化企業匯率避險服務。鼓勵銀行和擔保機構加強聯動,通過增信支援、專項擔保方式,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匯率避險業務。鼓勵金融機構豐富產品種類,提升匯率避險服務能力,降低外貿企業匯率避險成本,助力外貿企業提升匯率風險應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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