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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240718-9-2019-00048
  • 分       類:
  • 來       源:
  • 發布日期:
    2019-03-04
  • 名       稱: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331)
  • 文       號: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331)

問:如果某境外公司A持有某外商投資企業B的少數股權,某境內企業C持有A的少數股權,現A擬回購C持有的A公司股權,並將其持有的B公司股權轉讓給C,實現回購款和股權轉讓款抵消,請問是否違反外匯法規?

答:截至目前,對於跨境收支的管理原則上遵循收支分別管理的原則,不能軋差結算。再看本例,A回購股權,可能涉及A的股東和C之間的股權交易,轉讓標的是A的股權,根據A的實際情況,該種交易需遵守相應的法規。A將其持有的B的股權轉讓給C,轉讓標的是B的股權,交易發生在A和C之間,應遵守境內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的相關規定。初步看,本例中的兩個交易涉及的交易對手可能並不完全一致,需遵守的規定也不盡相同,因此,本身也無法軋差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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